1、經成都高新區認定的人才及稅收和統計關系均在成都高新">
申報條件
1、經成都高新區認定的人才及稅收和統計關系均在成都高新區的企業、機構,其中納入火炬統計范圍的企業需配合火炬統計報送企業管理規范,無不良信用記錄,自覺遵守安全生產、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,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。
2、本實施細則與其他政策相重疊的事項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。享受本政策的項目原則上不能再申報區級其他同類政策。本實施細則實施過程中,因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相關規定調整而產生沖突的,以調整后的規定為準。
3、申報企業工商、稅收、統計關系在成都高新區,屬于電子信息、生物醫藥、數字經濟等產業領域的獨立法人企業,近三年無違法記錄、重大負面報道;非高污染企業。
4、企業未上市。
5、潛在獨角獸企業:以最新一輪融資協議簽訂時間為截止日期,企業成立5年以內(含),其投后估值超過(含)1億美元,或企業成立5年(不含)—10年(不含),其投后估值超過(含)5億美元;
獨角獸企業:以最新一輪融資協議簽訂時間為截止日期,企業成立不足10年(不含),其投后估值超過(含)10億美元。
最新一輪融資協議簽訂時間須為2023年12月1日—2024年6月30日之間;估值以最新一輪融資協議內容為依據。
6、被認定為成都高新區潛在獨角獸企業后,達到獨角獸申報條件的,可申報成都高新區獨角獸企業首次認定。